(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与保护知识产权和贸易有关的主要的国际公约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OAPI”是由非洲十六个国家共同建立的一个机构,旨在以统一的方式,在所有成员国的领土上共同享受知识产权所赋予的权利。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跨政府的组织,负责颁发知识产权的保护证书,并向每个成员国提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服务。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执行统一的立法,统一的立法被视同为每个成员国的国家法律。这个统一的法律就是《班吉协议》(Accord de Bangui)。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知识产权保护证书自动在以下每个成员国生效:贝宁,布吉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刚果,科特迪瓦,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乍德,多哥。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位于喀麦隆共和国的雅温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董事会由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个成员国一名代表。董事会制定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一般政策,制定组织的管理规定,并检查组织对规定的执行。尤其是:
● 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以执行班吉协议及其附属文件。
● 制定财务规定以及与费率、高级追诉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一般地位和代理人的职业规定。检查规定的执行。
● 通过计划及年度预算,必要时,通过修改和补充预算,并检查预算的执行。
● 检查并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账目和财产清册。
● 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年度活动报告。
● 任命特别岗位的负责人,指定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审计员。
● 决定作为成员国或者合作国加入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申请。
● 决定成员国和合作国应缴纳费用的总额。
● 必要时,决定成立处理专门问题的委员会。
● 决定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所采用的一种或者数种工作语言。
总干事局由一名总干事领导,负责完成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执行任务。总干事局负责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管理和日常事务,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以及班吉协议及其附属协议所规定的任务,并向董事会报告。
总干事任期为五年,可连任一次。
总干事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最高长官:
● 他在所有民事生活的行为中代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 他是管理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负责人,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的决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内外事务当中,他应遵守董事会的决定。
● 总干事准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预算、计划、总结的草案,并准备向成员国提交的定期的活动报告。
● 总干事参加董事会的所有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他是上述所有会议的指定秘书。
● 总干事按照关于工作人员的一般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招聘、任命、撤除和解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工作人员,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除外。
高级追诉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这三名委员在指定的成员国代表名单(每个成员国家一名代表)当中抽签决定。
该委员会负责对与以下事项相关的追诉做出决定:
● 否决关于工业产权保护证书的申请;
● 否决维持或者延长保护期限的申请;
● 否决恢复权利的申请。
● 与抗诉有关的决定。
高级追诉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向该委员会追诉的程序由董事会通过的规定确定。
象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这样的工业产权保护机构的传统使命,当然是在班吉协议以及其他法规文本,比如协议附件、行政命令等等的基础之上,按照在所有成员国统一的程序,登记和颁发证书。为此,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以成员国的名义,并为成员国而采取行动。
根据班吉协议,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必须发布所颁发的证书的基本内容,以供参考。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工业产权正式公报(BOPI)便是执行班吉协议这一条款的很好的体现。为了让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资料和信息整理方面起到更重要的作用,立法者在现有的协议中规定了一个名为“资料和信息中心机构”,协议第二条明确规定:“资料中心通过向成员国提供与发明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为促进成员国的技术和工业发展而做出贡献。”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工业产权系统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保证时,其工业才能够得到发展。
因此,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为需要知识产权的各个不同社会阶层制定了信息、宣传、培训计划。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开发工业产权所提供的所有可能性,积极地参与成员国的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致力于以下工作:
● 负责保护和公布知识产权证书。
● 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的原则切实实施的条件,从而建立对私人投资有吸引力的法律环境。
● 鼓励创造性和技术转让。
● 建立有效的培训计划,以改善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体系的能力,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 创造有利的条件,以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促进成员国企业应用技术的创新。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产品和服务的商标
● 工业图纸和模型
● 商业名称
● 原产地命名
● 植物新品种
● 文学和艺术版权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打算将保护的范围扩大到电路布置图(集成电路的布置图)。
● 1883年3月20日的巴黎工业产权保护公约
● 1886年9月9日的伯尔尼关于文学和艺术作品保护的公约
● 1967年7月14日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OMPI)的公约
● 1970年6月19日的专利合作条约(PCT)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里某些成员国还参加了其他的国际公约,比如:
● 1961年关于保护表演和演奏艺术家、唱片生产厂家及无线电广播机构权利的国际公约
● 关于保护唱片生产厂家反对未获得唱片生产厂家许可而复制其唱片的公约
● 关于成立世界贸易组织(OMC)的马拉喀什条约,尤其是1994年4月15日关于贸易的知识产权权利的协议(ADP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