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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海关依申请保护如何办理?

2020-12-09
来源: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依申请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其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


一、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

·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请扣留,无需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 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当于侵权嫌疑货物价值的担保;


·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将扣留决定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向海关担保金,请求海关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 如果人民法院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海关协助执行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裁定,海关应当协助执行,否则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 海关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办理支付仓储和保管费用以及退还担保的手续。


二、依申请保护的程序


依申请保护程序流程.jpg


2.1、权利人提出申请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包括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提出扣留货物的申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包括内容(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还应提供备案号):


·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 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 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名称;


· 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足以证明能够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以下事实:


· 请求海关扣留的货物即将进出口;


2.2、权利人提供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在依申请保护模式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申请总担保。


2.3、海关扣留货物


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予以扣留。


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发货人可以查看海关扣留的货物。


2.4、申请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


对货物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收发货人如认为其货物未侵犯专利权,可以向海关申请放行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请放行货物,应当随附相关证据并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


海关决定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应当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就有关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在海关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预期未提交的,海关应当向收发货人退还担保金。


2.5、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


对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在收到海关发出的扣留通知后,立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


2.6、协助司法扣押


海关自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有关货物书面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扣押通知或者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放行有关货物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


2.7、结算费用和退还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货物在海关扣留后实际发生的仓储、保管等费用。


海关应当在结清有关费用后向知识产权权利人退还担保金或者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但是,对因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不当给收发货人造成损失的,海关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协助将其提供的担保金用于赔偿收发货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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