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期《领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

               

1115期《领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贵方指示,我方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委托事宜。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委托人请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慧德知识产权当地办事处领取。

根据《专利法》第28条及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8条、第39条规定,截止2013827委托慧德知识产权代理的专利申请事宜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先将确定的专利申请号、申请人和发明创造名称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不代表该专利已获得授权,非《专利证书》。



《第 1115 期领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通知》名单

(名单截止2013827日委托我方办理的客户)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号

1

直流-直流转换电路及相应的大功率电源

发明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10339662.7

2

直流-直流转换电路及相应的大功率电源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77925.6

3

便携式恒温装置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74149.4

4

车载恒温控制器

发明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10336847.2

5

车载恒温控制器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74181.2

6

氮氧分离装置及相应的制氧机

发明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10344357.7

7

氮氧分离装置及相应的制氧机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83924.2

8

空气净化系统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80805.1

9

汽车制氧装置

发明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10341450.2

10

汽车制氧装置

实用新型

深圳市至爱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20480788.1

11

公转风扇

实用新型

魏彪

201320355525.8

12

MHLHDMI五合一多功能连接器

外观设计

刘荣华

201330425020.X

13

无线充电移动电源

外观设计

刘荣华

201330425019.7



另请委托人注意如下信息:


  一、2个月内可提出修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两个月内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但修改的范围不能超出原始提交的范围,如贵方有此需求,请尽快通知我方。


   二、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或提交基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国际申请

   申请人希望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获得专利保护的,应该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提交申请。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首次申请日(即本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有关国家提出申请并享有优先获得专利的权利(即优先权)。此外,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的规定,申请人也可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基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国际申请,并享有在此后的国家阶段程序中优先获得专利的权利。

   据此,如贵方希望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的,请于本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以避免因优先权的丧失而无法在相关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权。考虑到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时翻译申请所需的时间,请贵方最好在前述期限前3个月给我方指示,以避免因时间不足而造成不能充分准备相关翻译和相关手续文件。

   

   关于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我方将及时通知贵方。  



慧德知识产权 专利部
联系电话:0755-28110401

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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