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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专利费减备案操作教程-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2023-02-01
来源:知法狮

自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1月11日起开通新版业务系统(cponline.cnipa.gov.cn),专利费减备案必须由专利申请人、权利人自行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办理,取消代理权限。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费减备案时须选择预备案的自然年度,每一自然年度的费减备案资格有效期至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的第四个季度起(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


以下是知法整理的专利费减备案操作的详细教程。

一、备案基本条件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之规定:

  • 企业名义: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或新成立不满1年

  • 个人名义: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有法人证明文件即可


二、备案准备资料

所需资料可接受格式为jpeg、jpg、png、pdf文件

2.1 企业名义

  •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 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页+主表),每页盖公章

*新成立不满1年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营业执照复印件


示例:营业执照复印件


封面页


主表


示例:所得税封面页和主表,不同纳税主体/地区/时期 版式略有差异


2.2 个人名义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上年度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示例:收入证明,word格式模板在底部附件下载



2.3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 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备案操作流程

3.1 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登录网址:https://tysf.cponline.cnipa.gov.cn/am/#/user/login


如果没有注册过账户,需要先点击“立即注册”,参照指引注册账户


企业法人注册需要分别注册2个账户,一是企业账户,二是经办人账户,经办人账户用于绑定法人账户。



3.2 打开费减备案页面

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点击“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打开费减备案系统





打开页面后默认是“费减备案公共查询”


3.3 业务办理



点击左边导航栏的“费减备案请求”,新页面点击“业务办理”,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这里演示用的是个人账户页面,企业法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信息核对无误点击“下一步”



根据要求上传前述所准备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要等待审批,审批时间预计3~5个工作日,留意短信通知,审批通过后将结果尽快反馈给代理机构,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知法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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