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纸件形式提交,并附有符合规定的电子形式的副本,且请求书和摘要是字符编码形式,可减缴100 瑞郎的国际申请费;
• 以符合规定的电子形式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但未采用字符编码格式,可减缴200 瑞郎的国际申请费;
• 以符合规定的电子形式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并采用字符编码格式,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
• 如果PCT 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 美元的国家(包括中国)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 对公开文献进行检索,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出具意见。如果提交申请所使用的语言不是国际检索单位所接受的语言,申请人还需提供译文。
具备国际检索单位资格的专利机构有: 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加拿大、中国、埃及、芬兰、印度、以色列、日本、韩国、俄罗斯、西班牙、瑞典、美国的国家专利/ 知识产权局,以及欧洲专利局和北欧专利局这两个地区局。
申请人使用哪一个国际检索单位,取决于受理国际申请的受理局的指定。一些受理局指定了一个以上的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语言、费用等因素选择其任何一个。
主要受理局对应的国际检索单位和检索报告语言
受理局 | 可选择的国际检索单位 | 国际检索语言 |
SIPO(中国) |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中文、英文 |
USPTO(美国) |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俄罗斯联邦工业产权局、以色列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 | 英文 |
EPO(欧洲) | 欧洲专利局 | 英文、法文、德文 |
JPO(日本) | 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 | 日文、英文 |
KIPO(韩国) |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奥地利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知识产权局 | 日文、韩文、英文 |
WIPO 国际局 | 所有国际检索单位 | 所有官方可接受的十种 公布语言 |